推动“模范省”与美丽贵州建设深度融合的思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把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贵州是多民族省份,作为长江、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新时代美丽贵州建设面临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双重任务,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责任重大。新时代新征程上,贵州将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与美丽贵州建设深度融合,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绿色基底,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续写美丽中国建设的贵州新篇章。
在共守自然生态屏障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贵州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不仅是大自然的馈赠,更是贵州长期精心呵护的成果。贵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不断厚植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底色。一方面,加快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改善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深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不断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另一方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发挥贵州大数据先行优势提高信息化水平,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治理能力。
在共谋高质量发展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贵州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四化”建设,做好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融合发展的大文章。一方面,让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竞争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绿色经济,发展民族特色优势产业,特别是生态农业、文旅产业等生态富民产业。不断拓宽“两山”理念转化路径,加快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转换,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的激励机制,让各族群众从生态保护中受益,将生态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动力。另一方面,让绿色低碳经济成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加强对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坚持碳减排与碳增汇并举,在推动节能降耗上做减法,在发展绿色产业上做加法,加快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让各族群众享受绿色低碳的美好生活,在建设美丽贵州过程中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
在共筑精神文化家园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传统乡土知识中的生态文明元素构成了贵州生态文化的肥沃土壤,在美丽贵州建设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新时代挖掘好、利用好民族地区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生态文明观,用好生态博物馆、传统村落等载体,创新生态文化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现代理念,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生态价值意识、生态忧患意识、生态责任意识,推动贵州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贵州段建设,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教育基地,培育研学旅游线路,讲好贵州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以“村BA”“村超”等为载体,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营造山水城市、打造绿色小镇、建设和美乡村、构建和谐社区,优化城乡人居环境,让各族群众成为美丽贵州的共建者和共享者。通过创新生态文化旅游、生态文化产品等方式,有效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在建设美丽贵州过程中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底蕴。
在共建生态文明制度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生态文明制度是美丽贵州建设的基础支撑和有力保障。发挥贵州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先行先试作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在机制创新、制度供给、模式探索上大胆改、深入试,加快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美丽贵州建设提供制度和法治保障,在共建生态文明制度中实现中华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纵向、横向协调机制,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探索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健全完善生态补偿和激励机制,加快形成生态优先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绿色发展模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工作。加强生态环保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保领域违法行为,深化跨区域生态法治协作,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美丽贵州建设迈向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协同发展。
【作者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1CMZ034)阶段性成果。】
编辑:崔雅葶
校对:谭佳雪
二审:余仙仙
三审:朱 江